关于申报兑现2020年中国质量奖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奖补政策的通知

浏览: 来源:网络 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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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兑现2020年中国质量奖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奖补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奖补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2日-8月26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关注市市场监管局在部门官网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资料。

网上申报受理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地点:合肥市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401室,质量发展处)。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实施细则》第101条: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依法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独立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3.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3)。

以上第2、3项应提供原件查验。

四、其他要求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