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保护专题培训开讲 筑牢侵权假冒整治业务根基

浏览: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9-11
[ 字体:]

为深入推进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侵权假冒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商标行政保护能力,9月10日上午,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题培训”。区局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来自局内相关科室、市场所的近20名执法业务骨干参与培训。694e0e4e-30a2-479c-b6e8-e17b04796760.jpg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安徽省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商标事务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负责人陶然授课,围绕“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侵权假冒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主题,结合《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法》及典型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带来专业解读。

   培训内容聚焦商标基础知识与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两大板块,针对“商标使用许可”“容易混淆的判定”“典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等12 项执法关键要点全方位剖析:

   在商标使用许可方面,细化讲解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的权利边界 —— 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单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权人不起诉时可单独起诉,普通许可则需商标权人明确授权方可维权;同时补充许可合同备案对“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以及许可双方在商标使用监督、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义务界定。

   在商标容易混淆的判定上,引入“相关公众”的法定定义(即与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及营销密切相关的经营者),结合案例,说明需结合目标消费群体的认知习惯、消费场景(如线上购买更易因视觉近似混淆,线下则可能结合服务体验判断),从商品服务类似群、商标音形义近似程度等维度构建判定逻辑。

   在典型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除传统侵权情形外,特别补充“反向假冒”行为的认定 ——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的,需核查商品来源合法性、更换商标的主观故意等要件,明确此类行为的处罚幅度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区分要点。

   “课程有理论、有案例,还贴合执法实际剖析问题,听得进去、用得上!”参与培训的市场所及法制办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尾声,大家带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与陶然老师热烈讨论近半小时,现场互动积极。

   此次培训不仅为高新区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夯实了商标行政保护业务基础,更助力提升侵权假冒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安徽省红盾商标事务所的专业支持,也为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